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甘薯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6 04:44:25 作者:admin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闽种站〔2022〕1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福建省甘薯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请各设区市种子(种子管理、种子服务)站做好辖区内展示、示范点的检查指导工作。
附件:2022年福建省甘薯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
福建省种子总站
2022年4月1日
附件
2022年福建省甘薯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充分展示我省近年新选育甘薯新品种的丰产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供生产、经营单位观察比较和农民择优选种,加大新品种的宣传,辐射带动新品种推广,以适应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专用甘薯新品种的需求,特开展甘薯新品种展示和示范。
二、展示示范承担单位
具体承担单位见附表1,连城、惠安点作晚薯种植,其他点作早薯种植。
三、展示示范品种及供苗单位
展示示范品种及供苗单位见附表2。
四、展示示范要求
(一)供苗数量
展示示范品种由品种选育单位按要求提供足量种苗,展示早薯点每个品种(含对照)每个点800株、晚薯点每个品种每个点400株,示范早薯点每个品种(含对照)每个点3500株、晚薯点每个品种每个点800株;对照广薯87和湘薯75-55由惠安县种子站供苗,福宁紫3号由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供苗。
(二)供苗时间及地点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9:30前到莆田市农科所(地址:莆田市黄石镇)交换薯苗,其中石狮点供苗方案另行通知。
(三)田间种植要求
展示片每个品种种植0.2亩左右(每个品种种植5-7垄),同一类型品种必须安排在同一田块;示范片每个品种种植1亩以上,各试点应做好试验地规划,做到集中连片,栽培水平高于当地大田生产水平。要求亩种植3500-4000株,施肥等其他管理措施参照当地大田生产水平。
五、宣传考察观摩
各承担单位应在展示示范片的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组织全县有关农技人员、甘薯种植大户等对展示示范品种现场进行考察观摩,扩大新品种影响力。
六、验收总结
承担单位应对不同生长时期的各项操作过程以及收获期品种特征特性及薯块性状进行拍照,对展示示范品种进行测产验收,同时对展示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种子总站,照片、记载表及总结发送电子邮件至563569502@qq.com和289028020@qq.com。
展示示范品种记载内容见附表3。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xdzy/tzgg_6125/202204/t20220414_589250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