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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网式”排查!重庆加强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管控

发布时间:2024-08-07 19:36:56 作者:admin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8月5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管控。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安排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在全市初步查明威胁3户10人以上农村房前屋后边坡隐患12530处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于本月15日前对今年6月30日前建成的,且切坡高度大于1米或者切坡后沿斜坡走向长度大于15米的农村住房开展“拉网式”排查。

  同时,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督促农房产权人(使用人)对隐患风险进行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存量切坡建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及时按要求报区县(自治县)政府,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轻重缓急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措施管控隐患风险。对隐患险情一般、规模小且具备施工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引导农户采取截排水、修建护坡挡墙等简易处置措施加紧整治。对隐患险情紧迫或较紧迫、规模较大、措施复杂、治理成本较高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按照“以搬为主、应搬尽搬、能搬尽搬”原则,上报区县(自治县)政府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实施避险搬迁。对确需实施工程治理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局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上报区县(自治县)政府加强资金筹措,加快整治,及时消除隐患风险。

  通知还要求,严格防控新增建房切坡隐患风险。市、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农村住房规划选址和宅基地审批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集中安置点,属地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评估结论督促指导建设方落实相应防范处置措施。对于分散建房的,属地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场地安全风险评价(评估),督促农户落实配套防护工程要求,从源头防范因切坡建房引发的隐患风险。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408/t20240807_64603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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